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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会议上提出了异议。
他在会议上表达了不同意见。
对某事持有的不同意见或反对态度
员工对公司的新政策提出了异议。
员工对公司的新政策表示反对。
法官驳回了被告的异议。
法官否决了被告的反对意见。
多用于正式场合,如会议、法律程序或书面表达中。
「异议」强调的是对某事的反对态度,而「质疑」更侧重于怀疑或提出问题。例如:「他对政策提出异议」vs「他质疑政策的合理性」。
在正式场合表达异议时,可用「提出异议」、「表示异议」或「持有异议」。避免直接使用「反对」以显示专业性。
「异」意为不同、差别,「议」指讨论或意见。合并指持有与他人不同的意见或态度。
常用于正式或书面语境,口语中较少使用。在法律或商业文书中尤为常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