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oking up...
对某事物持有保留意见的同意或接受,即在整体认可的基础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否定或不满。
法院对原告的部分请求不完全认可,但维持了其主要诉求。
法院在基本支持原告的同时,否定了部分请求。
委员会不完全认可这份报告的结论,要求补充更多数据。
委员会认为报告结论存在缺陷,需进一步完善。
在评估或判断中,对某一观点或结果持有部分否定或不完全接受的态度。
专家组对这项技术方案不完全认可,指出存在技术风险。
专家组认为技术方案存在缺陷,未完全通过。
‘不完全认可’强调在整体认可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保留,而‘拒绝认可’则是完全否定。例如:‘法院不完全认可原告请求’(部分支持)vs ‘法院拒绝认可原告请求’(完全否定)。
‘不完全认可’属于正式用语,不适用于日常口语或非正式场合。例如不宜说‘我不完全认可你的说法’(口语中应改为‘我不太认同’或‘我有保留意见’)。
‘部分认可’强调‘部分’的数量或范围,‘不完全认可’则强调‘不彻底’或‘不充分’。例如:‘专家部分认可这项研究’(认可其中一部分内容)vs ‘专家不完全认可这项研究’(认为研究存在根本缺陷)。
由副词“不完全”(不彻底、不充分)与动词“认可”(承认、接受)组合而成,强调在整体认可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保留。该短语在现代汉语中常用于正式场合,如法律文书、学术评价或官方表态。
1. 常用于正式书面语或官方表达,口语中较少使用。 2. 通常与表示‘部分’、‘有保留’的词语搭配使用,如‘部分不完全认可’、‘有保留的不完全认可’。 3. 在法律或政策语境中,常与‘维持’、‘否定’等动词连用,表达折中的态度。 4. 与‘完全认可’相对,强调存在明显的不足或分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