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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法律或合法手段获得在某处居住的权利,通常指长期或永久性居住权。
外国人でも一定の条件を満たせば、日本で居住権を得ることができる。
只要满足一定条件,外国人也可以在日本获得居住权。
この物件は居住権付きの不動産として売り出されている。
这处房产正在出售,附带居住权。
在日本法律中,居住権(きょじゅうけん)是一种用益物权,指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中无偿或有偿地享有居住的权利。通常与所有权分离,用于保障特定人群(如配偶、家属)的居住权益。
通过合法方式在某处取得长期居住的权利,强调权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。
彼女は相続によって実家の居住権を得た。
她通过继承获得了老家的居住权。
居住権仅赋予使用权,不包含房产的处分权(如出售或抵押)。例如,A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B,但A仍可保留居住权,B不得强迫A搬离。
居住权可通过以下方式设立:1. 遗嘱或遗赠;2. 不动产买卖合同中的附加条款;3. 法律规定(如《日本民法典》第291条)。设立时需明确居住权的期限、范围和对价(如有)。
居住権由两个日语词汇组成:「居住」(きょじゅう,居住)+「権」(けん,权利)。「居住」源自中文「居住」,意为「生活在某处」;「権」则表示权利或资格。该词汇在日本法律中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正式术语被广泛使用,起源于20世纪初的日本民法典修订。
1. 居住権在法律文书中通常指特定条件下的长期居住权利,区别于所有权(所有権)。 2. 在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多出现在法律、不动产交易或遗产继承等正式场合。 3. 与「所有権」不同,居住権不包含房产的处分权(如出售、抵押),仅限于使用权。 4. 该权利可通过遗嘱、合同或法律规定(如《日本民法典》第291条)设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