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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Lollapalooza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music festivals in the world.”
Lollapalooza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音乐节之一。
美国知名户外音乐节品牌,每年在多个城市举办,汇集多种音乐流派的表演者和观众。
She’s been to Lollapalooza three times and loves the atmosphere.
她去过三次Lollapalooza,非常喜欢那里的氛围。
原为Perry Farrell于1991年创办的巡回音乐节,现已发展为全球知名品牌,每年8月在芝加哥格兰特公园举办主场活动。
将Lollapalooza拆分为‘Lolla’+‘palooza’,联想为‘Loll(欢乐)+ palooza(派对/狂欢)’,帮助记忆其音乐狂欢的本质。
在讨论美国或国际音乐节时使用,避免在非音乐节语境中使用。
由美国音乐家Perry Farrell(Jane's Addiction乐队主唱)于1991年创办,名称来源于其祖母的俚语表达"lollapalooza"(意为‘奇特的人或事物’)。最初为巡回音乐节,现已发展为全球知名品牌。
作为专有名词,通常首字母大写。在中文语境中可直接音译为‘洛拉帕鲁扎’或意译为‘大型音乐节’。